本報武漢9月18日電見習記者劉志月 通訊員張義凌 針對本報月初獨家報道武漢救災備災倉庫被違規出租整改三年無果的報道,湖北省武漢市紅十字會今日作出回應,稱此事系歷史遺留問題,需要武漢市政府及多家職能單位共同合理解決。
  9月5日,《法制日報》視點版以《武漢紅十字會違規出租倉庫整改3年無果 國土部門行政處罰決定成空文》為題獨家報道:2011年7月,武漢市紅十字會被曝出以每年10萬元價格將“武漢市紅十字備災救災中心”違規出租給湖北芝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倉庫所在地武漢市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稱已立案調查,但3年後“武漢市紅十字備災救災中心”倉庫依然對外招租的事實。
  9月18日13時31分,新浪微博認證為武漢市紅十字會官方微博的“@博愛江城”發佈消息稱:“近期,一些媒體關於‘武漢紅會備災倉庫違規出租整改三年無果’的報道引發市民關註,此事繫上世紀90年代武漢紅會歷史遺留問題,需要市政府及多家職能單位共同合力解決。”
  “@博愛江城”在博文中還表示,2014年以來,武漢紅會一直在努力推進該項工作,積極配合政府部門依法妥善處理,直至問題最終解決,歡迎市民及媒體繼續監督此項工作。
  今日17時10分許,《法制日報》記者聯繫上武漢市紅十字會辦公室仇姓主任,其讓記者聯繫該會宣傳部門的劉姓負責人,並提供了對方的辦公電話,但該辦公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一直負責處理武漢市紅十字會違規出租倉庫案的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管理局執法大隊王科長今日向《法制日報》記者透露,當初該局確實做出了行政處罰決定,除沒收武漢市紅十字會的非法所得113萬元,該會還需繳納非法所得的10%作為罰金,共計121萬餘元。
  這位王科長還透露,目前,武漢市紅十字會還未就此事向國土部門回應;根據國土部門此前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與收回倉庫要同時進行,目前備災倉庫還未收回,武漢市紅十字會非法所得113萬尚未沒收,違法所得10%的罰金也未繳納。
  (原標題:武漢紅會稱系歷史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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